https://bsb.kh.edu.tw/afterschool/?usercity=62
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教育部
主 題:教育部109年1月30日通報:請各短期補習班依通報內容配合辦理
中港澳入境學生及教職員工管理記錄表
請填畢後回傳教育局社會教育科,傳真號碼:永華辦公室2956727 民治辦公室:6372147
※若沒有中港澳入境的學生及教職員工者,請傳真一張填「無」,但有補習班名稱的表格給教育局知悉~
應於調查當日即時回報各教育主管機關(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記錄表留存備查,後續如有更新再行回報。
教育部通報
依據中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1月29日所發「中港澳入境的學生及教職員工,建議在家休息14天」之新聞稿,請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一、針對短期補習班由中港澳入境之學生及教職員工,請其於入境後起14日內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上班。
二、自中港澳入境的學生,配合實施14天在家休息者,無需核予假別,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另教師依照備註事項辦理,職員工部分依照人事總處及勞動部發布相關規定辦理。
三、請短期補習班應至遲於上課上班日針對所有教職員工生進行詢問、調查、記錄並回報(記錄表如附件)。教職員工生如有通報所列事項,應於調查當日即時回報各教育主管機關(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並由各教育主管機關同步通報教育部校安系統(大專校院逕行通報校安系統),記錄表留存備查,後續如有更新再行回報。
四、各館所、國家教育研究院、國訓中心、各縣市研習中心及學校如有辦理室內之集會、研習及活動等應比照第三點辦理。
五、倘有疑問,請先逕洽各地方政府教育局(處),另教育部聯繫窗口為終身司:許彤竹科員(02)7736-5679;陳慶德科長(02)7736-5669。
--------------------------------------
備註:
一、中港澳入境的公立學校教師無症狀但有「湖北省」旅遊史,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管理機制實施14日健康關懷(居家檢疫)期間,核給公假。
二、其他中港澳入境的公立學校教師無症狀者,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管理機制在家休息14日實施自我健康觀察期間,得以病假登記,且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並不列入年度成績考核。
三、至私立學校教職員,得由各校依權責比照上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