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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檢送教育部「短期補習班資安宣導事項」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28日臺教社(一)字第1112404855號函辦理。
二、資安宣導事項重點如下:
(一)重要資通訊設備,請留意產品生產地與相關軟硬體之資安問題。
(二)具有連網功能的裝置(例如網路印表機、監視器、電子看板、刷卡機等),建議限制僅單位內網路才能存取。
(三)具連網功能裝置之預設管理者密碼均須變更,切勿使用常見容易遭破解的密碼,並妥善保管。
(四)資料備份至少有三份以上備份,分別用兩種以上的儲存媒體保管(例如外接硬碟或隨身碟等),以及有一份放在其他建築物等,並定期檢查備份資料是否有效(例如還原測試等)。
(五)網頁或電子看板的訊息如果遭到竄改,須能立即下架或斷電,並發布維護公告。
(六)審慎處理機密或個人資料,僅以該項業務必需資料為主,若需儲存或傳輸,均應加密,並再三確認公告上網的檔案中是否有誤夾帶個人資料,降低外洩風險。
(七)個人電腦及伺服器均應安裝防毒軟體,開啟內建防火牆等資安防護功能。請勿安裝來路不明的軟體,並留意軟體更新訊息,及時修補漏洞。
(八)慎防釣魚信件或簡訊,不點選無法確認來源的信件或網址連結。
(九)若有委託資訊廠商建置或維運資通訊系統,請要求廠商善盡資安防護責任。
三、詳如附件,請參閱。
附 件:
教育部臺教社(一)字第1112404855號函.pdf
短期補習班資安宣導事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