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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局訊息》檢送教育部修正「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

https://bsb.kh.edu.tw/afterschool/?usercity=62
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檢送教育部修正「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

一、本次防疫管理指引,修正重點如下:

 (一)所有從業人員皆應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復業及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應同時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 (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二)倘人員曾為COVID-19確診個案,且持有3個月內由衛生機關開立之解除隔離通知書者,可暫免檢具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惟於首次服務前,仍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並應於解除隔離滿3個月後,儘速完整COVID-19疫苗接種。

 (三)倘人員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COVID-19疫苗證明或個人因素無法施打者,於首次服務前,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後續須每週1次自費抗原快篩 (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後,始得提供服務。

二、請貴班盡速依上述規定完成所屬教職員工2劑疫苗施打。

三、有關本市COVID-19疫苗施打相關訊息請逕至本府衛生局COVID-19疫苗專區查閱(https://health.tainan.gov.tw/list.asp?nsub=A7C2A9)

附 件︰
1101217-教育部函補習班防疫指引(自111年1月1日生效).pdf


《轉知教育局訊息》【重要】公告本市12/6(一)及12/7(二)莫德納疫苗接種站施打訊息及短期補習班COVID-19疫苗施打情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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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重要】公告本市12/6(一)及12/7(二)莫德納疫苗接種站施打訊息及短期補習班COVID-19疫苗施打情形調查

1.依據110年12月5日中央疫情流行指揮中心公布事項辦理。
2.有關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及衛福部業管24類場域人員,包括補習班,明年元旦起,所有人員必須完整接種疫苗滿14天才能上工,先予敘明。
3.台南市分時段於5區全聯門市、台南車站、台南文化中心開設莫德納疫苗接種站,請有意願前往接種的市民請攜帶健保卡,先前已接種過第一劑疫苗、或此次接種追加劑者,也請攜帶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黃卡)(詳如附件)。
4.接種資格:年滿18歲以上所有在台人士
(1)尚未接種任何一劑者
(2)第1劑接種莫德納後28天
(3)已接種第1劑AZ後滿8週
(4)7/10前已完成接種2劑者可接種第3劑
(5)18歲以上外籍人士持「居留證」、「移民署核發之統一證號(居留證號)併同入出境許可證或護照」、「健保卡」即可接種
5.為瞭解本市私立短期補習班COVID-19疫苗施打情形,請本市短期補習班於110年12月8日(三)前完成表單填寫,以利本局統計。
6.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AiR5gwUgazxfiLYM8

附 件:
本市12月6日及12月7日莫德納疫苗接種站施打訊息-1.jpg
本市12月6日及12月7日莫德納疫苗接種站施打訊息-2.jpg
本市12月6日及12月7日莫德納疫苗接種站施打訊息-3.jpg
台南市37區莫德納疫苗門診時間表.pdf


《轉知教育局訊息》公告本市110年補習班網路直播公安研習電子研習證明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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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公告本市110年補習班網路直播公安研習電子研習證明下載

一、電子研習證明下載網址:https://broadcast.zsystem.com.tw/cloud_live/certificate.php

       (請複製網址,另開新視窗貼上網址, 再進入網頁)

二、本日(11月15日)下午5點開始開放下載(下載期限至12月14日截止),輸入報名之市內電話號碼7碼,即可下載電子研習

        證明(請按滑鼠右鍵,自行存檔)。

三、若有遺忘電話號碼或無法下載等相關問題,請寄電子郵件至 jj09290966@gmail.com  由專人處理。


《轉知教育局訊息》公告110年補習班網路直播公安研習登入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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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公告110年補習班網路直播公安研習登入網址

一、本市110年補習班網路直播公安研習登入網址: https://broadcast.zsystem.com.tw/cloud_live/

二、事先未至Google表單報名者,無法登入。(報名網址:https://goo.gl/2dSSXn)

三、9日、11日、12日研習當日早上八點半使用報名時登記的補習班市內電話號碼7碼線上報到(不用輸入區碼),系統自動辨識補習班名稱,不須再打電話到教育局報到。

四、研習當日系統相關問題請撥0970380149、0929704568,請勿撥至教育局。

五、系統已經開放完成報名的同一補習班帳號(市內電話7碼),可以重複登入多人收看,但是電子研習證明只能發一張。

六、研習當日準時11:50開始線上測驗(視同簽退),請務必回到網址參加測驗,否則無法領取電子研習證明。

七、電子研習證明預計11月15日開放下載,網址另行公告。


《轉知教育部訊息》「因應目前疫情二級警戒,適度調整短期補習班防疫規定,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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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轉知教育部「因應目前疫情二級警戒,適度調整短期補習班防疫規定,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8日臺教社(一)字第1100136255號函辦理

二、上開函文調整重點:

考量國內新冠疫情趨緩,目前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第二級,在符合指揮中心所設條件之下,調整短期補習班防疫規定,說明如下:

(一)每間教室人數應為室內80人以內,或室內超過80人但容留人數應符合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容留人數以每間教室面積(扣除固定設施設備)除以2.25平方米計算)。

(二)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方式進行,並落實實聯制。

(三)上課時從業人員及學生應全程佩戴口罩且落實手部消毒,上課期間禁止飲食。

(四)教室應保持通風良好及定時清消,並上課使用操作設備。機具須妥善消毒。

(五)用餐不限隔板或1.5米間距

三、規定詳如附件,請參閱。

附 件:
1101008因應目前疫情二級警戒,適度調整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及短期補習班防疫規定。(抄.pdf


《轉知教育局訊息》檢送110年度臺南市幼童專用車及學生交通車駕駛及隨車人員 安全訓練研習實施計畫,請備有交通車之補習班相關人員於110年10月8日前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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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檢送110年度臺南市幼童專用車及學生交通車駕駛及隨車人員 安全訓練研習實施計畫,請備有交通車之補習班相關人員於110年10月8日前報名參加

一、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0 條規定暨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辦理。
二、研習對象及人數:
(一) 臺南市公私立備有幼童專用車之幼教機構駕駛員與隨車人員,溪北場次180人,溪南場次140人(分2場各70人),計320人。(將視疫情調整人數)
(二) 全程參與研習人員核予8小時研習時數。
三、研習時間與地點:
(一) 溪南場次:110年10月16日(星期六)於永康國小。
(二) 溪北場次:110年10月30日(星期六)於新營國小。
四、課程內容:詳如附件。
五、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 自公告日起於110年10月8日前內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站」(溪北場課程代碼3208470;溪南場課程代碼:3219014)報名或透過Google表單(請詳閱附件)【限無法於報名系統報名者】,額滿為止,不開放現場報名(本研習不提供外縣市教師或人員報名)。
(二) 確認錄取名單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站及臺南市教育局網站查詢。

六、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陳小姐06-2991111轉8393。

附 件:
交通車研習計畫.doc


《轉知教育局訊息》轉知教育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短期補習班提供未達基本工資勞工之薪資補貼一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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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轉知教育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短期補習班提供未達基本工資勞工之薪資補貼一案,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11日臺教社(一)字第1100119733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發布「教育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紓困申請須知」;其中,符合申請資格一者,以全職員工人數乘以新臺幣1萬元計算,提供補習班或課照中心一次性停業(課)補助;另對每位未達基本工資全職員工給予一次性薪資補貼新臺幣3萬元,並由就業安定基金加發生活補貼新臺幣1萬元,由補習班或課照中心一併具領轉發員工業者應將轉發給未達基本工資員工之證明送教育部;如未轉發,恐觸犯刑法侵占罪。

三、又「勞動基準法」第2條明定工資定義以及雇主應依該法遵守勞動契約及工資等相關規定,本次紓困補助經費與雇主依法給付工資兩者內涵迥異,故補習班不得以教育部補助紓困經費充抵雇主本應支付勞工工資。

四、綜上,提醒符合紓困申請資格一之業者,務必確實將未達基本工資勞工之薪資補貼轉發員工並將證明送交教育部;如未轉發,恐觸犯刑法侵占罪。

五、◎聯繫窗口:

(一)教育部:

1.教育部教育紓困專線:(02)7752-3766

2.免付費專線:0809-098001

(二)社團法人台灣評鑑協會(承辦單位):

1.高小姐(02) 3343-1156,電子郵件:lisakao@twaea.org.tw

2.張小姐(02) 3343-1180,電子郵件:elodie@twaea.org.tw

11009130906-1為本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短期補習班(以下簡稱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以下簡稱課照中心)提供未達基本工資勞工之薪資補貼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pdf


《轉知教育局訊息》【重要】臺南市短期補習班第三階段教職員工施打9月8日COVID-19 疫苗接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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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重要】臺南市短期補習班第三階段教職員工施打9月8日COVID-19 疫苗接種通知。

一、本次疫苗接種對象為教育部專案核定本市私立短期補習班第三階段名冊人員(施打人員如附件名冊1),非屬造冊內人員請勿前往,本局並將另以簡訊通知符合資格人員,請各班負責人提醒所屬造冊人員留意簡訊。

二、接種時間地點

(一)時間:110年9月8日(星期三)下午13:30至15:00

(二)地點: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台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25號)急診部六樓大會議廳

三、接種注意事項

(一)請全程配戴口罩。

(二)應攜帶物品:身分證(居留證)、健保卡、初診單(附件2)、AZ疫苗接種評估及意願書(附件3)

四、提醒施打疫苗均為自主決定,請自行評估自身狀況,再決定是否施打疫苗。

五、疫苗施打對象係採造冊方式辦理,如有造冊之疑義請洽本局社會教育科電話:2991111 (永華分機8393、1156、8277;民治分機6129、6130、6127、6128)。如尚未列入本次施打對象之人員,亦可利用「1922疫苗預約系統」先行登記個人施打意願。

附件︰

附件1-9月8日施打名冊.pdf

附件2-初診單.pdf

附件3-AZ疫苗接種評估及意願書.pdf


《轉知教育局訊息》公告禁止本市各補習班至學校周邊近距離發送傳單及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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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公告禁止本市各補習班至學校周邊近距離發送傳單及物品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0年5月21日南市衛疾字第1100085427A號函續辦
(如附件)。

二、為落實防疫政策並維護國民健康,請本市各私立短期補習班配合市府防疫規範,禁止在校園周邊近距離發送傳單或物品,避免近距離接觸增加傳染風險,並依中央流行性指揮中心公布實施滾動式修正。

三、另教育局業建置補習班宣傳專區,提供本市立案補習班置放電子化宣傳單、電話諮詢專線與網站連結,便於民眾瀏覽查詢,兼顧防疫及宣傳效果,並減輕家長防疫疑慮。

四、有上傳電子化宣傳單需求之補習班請洽本局承辦人:邱先生06-2991111#1156,E-MAIL:sulongfu@tn.edu.tw

附件︰

1100521公告--中小學校園周邊禁止補教業者發放傳單或文宣品及娃娃機業者應暫停營業等防.pdf


《轉知教育局訊息》轉知教育部為協助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短期補習班辦理電費減免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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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轉知教育部為協助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短期補習班辦理電費減免一案。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24日臺教社(一)字第1100106141號函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10年7月7日公告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農業及服務業之電費減免及延緩繳款期限措施辦理。

二、教育部業於教育部防疫紓困振興專區(網址:https://www.edu.tw/COVID-19/cp.aspx?n=8FF4788B5E260516&s=3989B7753FA1B621)提供短期補習班電費減免及延緩繳款期限措施,請各補習班至該網站瀏覽。

三、申辦條件(詳細內容請參考附件及教育部防疫紓困專區)

1.適用對象:已向國稅局申報營業稅或已由國稅局查定課徵營業稅除外之短期補習班機構。

備註:所有公司及個人立案補習班皆免徵營業稅(消費金額5%)

2.適用期間:110年5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

3.適用級距及減免方案:

(1)級距1:自110年5月起,每月營業額較108年同月營業額或110年3月至4月之月平均營業額減少達15%,未達50%。每一電號減免10%,每月減免上限為新臺幣(以下同)10萬元。

(2)級距2: 自110年5月起,每月營業額較108年同月營業額或110年3月至4月之月平均營業額減少達50%。每一電號減免30%,每月減免上限為30萬元。

三、申辦業者請於110年9月24日(五)備妥下列資料並確實填寫,線上填寫送件(填寫網址:https://forms.gle/3bmTiaaFgXSCP5U18)逾期不受理

※填報資料請複製網址至GOOGLE瀏覽器開新分頁填寫,避免無法上傳檔案資料。

1.電費減免申請書(只須1張)

2.高壓用戶分期延繳電費申請書(如為高壓用戶才須填寫)

3.申請減免月份之台電公司電費單據(影本)

4.申請減免月份之自結營收報表(每月1張)

四、申請資料送件方式:線上填寫:(請使用桌上型電腦填寫)

填寫網址:https://forms.gle/3bmTiaaFgXSCP5U18

再次提醒!!填報資料請複製網址至GOOGLE瀏覽器開新分頁填寫,避免無法上傳檔案資料。

※提醒:
1.所填寫及檢送之營業數據、資料應屬實;若有不實,須返還已領取之補貼

2.電費減免、自結營收報表內容不要與紓困申請自結營收報表內容不一致(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觸犯刑法)

3.逾期不受理

五、本局將於資料彙整後,統一檢送教育部辦理。

六、聯繫窗口:

1.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社會教育科

電話:06-2991111分機-8393、1156(永華)

                                 分機6129、6130 (民治)

2.教育部--補習班-終身教育司


《轉知教育局訊息》本市短期補習班人員第3階段接種疫苗造冊事宜,詳如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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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本市短期補習班人員第3階段接種疫苗造冊事宜,詳如說明

※重要、重要、非常重要!9月1日疫苗造冊時,請使用桌上型電腦,填好資料送出造冊。切勿使用平板或手機操作,會導致名單未送出。

一、依據教育部短期補習班人員接種疫苗注意事項(草案)辦理,重要事項說明如下:

(一) 有關教育部「第3階段疫苗施打名冊」係針對新進人員疫苗造冊(新進人員統計期間:7/26至8/31審核通過之人員。新填報人員需24小時跑系統才會出現在待審核名單中!!)

(二) 請各班至補習班系統疫苗造冊區,填選相關資料欄位,如:個人手機號碼、工作內容、施打縣市、施打意願等資料,填報時間為110年9月1日(三)上午9時110年9月1(三)下午5時止(僅有1天時間,請務必把握時間確實填寫後送出。)

(三)請勿自行修改系統已產製之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或是自行新增名單以外之人員,系統除了備註類此人員不符資格,亦將影響整班人員名單之送出,請務必配合。

(四)於造冊資料登打後若先點選「暫存」務必確認資料無誤後點選「送出」系統才會將疫苗造冊資料上傳※請於送出前確認資料無誤再點選送出,送出後即無法再修改

二、如為外籍人員,應具有居留證及健保卡始得列入本次疫苗施打對象。

三、正式施打時間尚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通知,請各班密切注意相關公告資訊


《轉知教育局訊息》【重要】臺南市短期補習班第二階段人員8月28日及9月1日,實施COVID-19 疫苗接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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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重要】臺南市短期補習班第二階段人員8月28日及9月1日,實施COVID-19 疫苗接種通知。

一、本次疫苗接種為第二階段人員,非屬造冊內人員請勿前往,本局將另以簡訊通知符合資格人員。

二、請務必依指定日期、時段至醫院接種,場次名冊

(一)8月28日星期六施打場次:

1.當日施打名冊詳如附件(造冊補習班施打所在行政區:北區、東區、南區、中西區)。

2.報到時間:上午11點至下午1點。

3.地點:成大醫院(北區勝利路138號) 門診大樓 1 樓掛號櫃台,請於今(27)日下午5時後至成大醫院網路掛號系統查詢掛號情形https://service.hosp.ncku.edu.tw/Tandem/RegQueryUI.aspx?Lang

(二)9月1日星期三施打場次:

1.當日施打名冊詳如附件(造冊補習班施打所在行政區:跨縣市施打名單、永康區、新市區、新化區、西港區、安定區、安南區、安平區、關廟區、仁德區、歸仁區)

2.報到時間:下午1點至4點。

2.地點:成大醫院(北區勝利路138號) 門診大樓 1 樓掛號櫃台,請於前一(31)日至成大醫院網路掛號系統查詢掛號情形https://service.hosp.ncku.edu.tw/Tandem/RegQueryUI.aspx?Lang

三、接種注意事項

(一)請全程配戴口罩。

(二)應攜帶物品:身分證(居留證)、健保卡、AZ疫苗接種評估及意願書(https://tandem.hosp.ncku.edu.tw/tandem/Covid19Vaccine.aspx?Lang=&skv=EzNec8%2Bb3OanaNsI%2BILa6f3%2FypEkkZUS),請務必先行下載並詳閱接種須知及撰寫意願書,接種當日帶至醫院,以節省時間。

(三)醫院周邊停車位有限,請宣導所屬教職員工儘量共乘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四、提醒施打疫苗均為自主決定,請自行評估自身狀況,再決定是否施打疫苗。

五、疫苗施打對象係採造冊方式辦理,如有造冊之疑義請洽本局社會教育科電話:2991111 (永華分機8393、1156、8277;)。亦可利用「1922疫苗預約系統」先行登記個人施打意願。

補習班人員第二階段施打疫苗名單0828+0901.pdf


《轉知教育局訊息》原訂8月1日補教疫苗施打場次改期至8月8日原地點時段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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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原訂8月1日補教疫苗施打場次改期至8月8日原地點時段施打

一、原訂110年8月1日補教疫苗施打場次(東區部分、南區補習班造冊人員)改期至8月8日(星期日)於原地點(永康奇美醫院)、原排定報到時段施打,請該班負責人轉知所屬人員於該日期時間前往。

二、施打注意事項詳見110年7月30日公告。


《轉知教育局訊息》緊急通知! 因強降雨原定8月1日短期補習班接種場次暫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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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緊急通知! 因強降雨原定8月1日短期補習班接種場次暫停辦理

一、因應西南氣流帶來強降雨,110年8月1日本市所有接種站、醫療院所暫停接種一天。

二、原定8月1日於台南奇美醫院辦理之接種場次(東區部分及南區補習班)暫停辦理,後續日期另行通知,請注意留意本系統公告訊息及簡訊訊息。


《轉知教育局訊息》【重要】臺南市短期補習班第一階段教職員工施打自7月31日至8月6日COVID-19 疫苗接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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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重要】臺南市短期補習班第一階段教職員工施打自7月31日至8月6日COVID-19 疫苗接種通知。

一、本次疫苗接種對象為教育部專案核定本市私立短期補習班第一階段名冊人員,非屬第一階段造冊內人員請勿前往,本局並將另以簡訊通知符合資格人員,請各班負責人提醒所屬造冊人員留意簡訊

二、請務必依指定日期、時段至分配之醫院接種,各班(依補習班所在行政區分配)接種日期、時段及地點(如附件1)-各行政區分配表(請先閱讀後查詢附件名冊),7月31至8月6日場次名冊(如附件3-9)。

三、接種注意事項

(一)請全程配戴口罩。

(二)應攜帶物品:身分證(居留證)、健保卡、AZ疫苗接種評估及意願書(如附件10),於臺南奇美醫院(永康)及成大醫院接種者,請務必先行下載並詳閱接種須知及撰寫意願書,接種當日帶至醫院,以節省時間)。

(三)報到注意事項:

1.成大醫院:請於施打前一日至該院官網查詢預約號,查詢後請依圖卡(附件2)建議時間報到。(https://service.hosp.ncku.edu.tw/Tandem/RegQueryUI.aspx?Lang)。

2.柳營奇美醫院:請從3號門宿舍區進去後依指示報到,上午場9點至11:30以前報到完畢,並至現場抽取號碼牌(報到時間請詳附件)。

3.臺南奇美醫院(永康區中華路901號)(分流報到時間請詳附件):

(1)星期一至五請至臺南奇美醫院(永康)第三醫療大樓1樓掛號櫃台,上午場9:00-11:30,下午場12:30-15:30報到。

(2)星期請至臺南奇美醫院(永康)第五醫療大樓1樓掛號櫃台,上午場8:00-11:30,下午場12:30-16:30報到。

(四)醫院周邊停車位有限,請宣導所屬教職員工儘量共乘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四、提醒施打疫苗均為自主決定,請自行評估自身狀況,再決定是否施打疫苗。

五、疫苗施打對象係採造冊方式辦理,如有造冊之疑義請洽本局社會教育科電話:2991111 (永華分機8393、1156、8277;民治分機6129、6130、6127、6128)。如尚未列入本次施打對象之人員,將由中央後續排入第二階段造冊,亦可利用「1922疫苗預約系統」先行登記個人施打意願。


《轉知教育局訊息》檢送短期補習班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及QA,請補習班落實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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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檢送短期補習班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及QA,請補習班落實防疫

一、依據教育部7月26日 公布之短期補習班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及QA辦理。

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趨緩並自7月27日至8月9日調降疫情警戒至第二級後,避免傳播風險,教育部規範本指引,提供自主防疫管理措施、具有COVID-19感染風險人員注意事項、機構出現疑似病例及確診者應變措施等管理事項,提供全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許可立案之短期補習班(下稱補習班)依機構特性與實務狀況參考,保護從業人員與學生健康,及降低疫情於補習班發生機率與規模。

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適度開放期間措施Q&A-1100726.pdf
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1100726發文版.pd


《轉知教育局訊息》主 題:有關短期補習班第2階段疫苗造冊相關事宜,詳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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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有關短期補習班第2階段疫苗造冊相關事宜,詳如公告。

一、依據教育部短期補習班人員接種疫苗注意事項(草案)辦理,重要事項說明如下:

(一) 有關教育部「第2階段疫苗施打名冊」,已請各班22日(四)前檢視登錄於系統內教職員工資料之完整性及正確性,以利教育部於110年7月26日(一)自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https://bsb.kh.edu.tw/)匯出現有教職員工名單造冊。

(二) 另各補習班應於110年7月26日(一)9時起,至補習班系統疫苗造冊區,填選相關資料欄位,如:個人手機號碼、工作內容、施打縣市、施打意願等資料,填報時間為110年7月26日(一)9時110年7月28日(三)下午5時止

(三)若第一階段造冊已勾選無意願者,仍可於第二階段造冊。

(四)此外,請勿自行修改系統已產製之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或是自行新增名單以外之人員,系統除了備註類此人員不符資格,亦將影響整班人員名單之送出,請務必配合。

(五)於造冊資料登打後若先點選「暫存」務必確認資料無誤後點選「送出系統才會將疫苗造冊資料上傳※請於送出前確認資料無誤再點選送出,送出後,即無法再修改

二、如為外籍人員,應具有居留證及健保卡始得列入本次疫苗施打對象。

三、另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尚未通知疫苗施打時間,請補習班優先完成造冊作業。並請各班務必隨時登入本系統並密切注意相關資訊。


《轉知教育部訊息》配合調降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 教育部規劃適度開放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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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教育部

主 題:配合調降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 教育部規劃適度開放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

配合調降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 教育部規劃適度開放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3)日表示,考量國內疫情及參酌其他國家之防疫調整經驗,經與各地方政府進行溝通討論後,指揮中心自7月27日至8月9日調降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7月27日至8月9日),各部會得依指揮中心所發布之通案性原則另訂指引,而各地方政府亦得在此原則下,視疫情需要而有調整空間,惟相關指引必須規範明確以利民眾遵循。爰教育部規劃於符合相關防疫管理指引下,將開放短期補習班,並研擬配套措施及查核機制,以利從業人員及學生共同遵守,並強調於開放措施同時,更應兼顧防疫作為。

指揮中心強調二級警戒期間(7月27日至8月9日),仍應遵守以下基本防疫之通案性原則(除飲食外,外出全程配戴口罩、實聯制登記、保持社交安全距離、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室內2.25平方米/人、集會活動人數上限為室內50人或室外100人),若超額則提防疫計畫。

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pdf


《轉知教育局訊息》因應防疫警戒降級7月27日起短期補習班有條件開放規定,詳如說明,請查照(110.07.26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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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因應防疫警戒降級7月27日起短期補習班有條件開放規定,詳如說明,請查照

1.依據中央疫情流行指揮中心7月23日記者會公布事項辦理及教育部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草案)辦理。
2.中央疫情流行指揮中心公布自7月27日至8月9日調降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補習班於遵守以下防疫規定下可有條件開放實體上課:
(1)教職員工須施打過疫苗且接種達14天未符合規定者須有3天內快篩(或核酸檢驗)陰性證明,且每3-7天應定期快篩1次
(2)師生應落實基本防疫要求(包括:量體溫、勤洗手、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每日自主健康管理、「發燒、生病不上班、不上課」)
(3)教職員工須全部加戴面罩、特定人員加戴手套(如隨車人員、接觸外人者等)。
(4)以班為單位,禁止跨班及戶外教學活動

(5)室內每人至少2.25平方公尺活動空間。
(6)無窗、無法保持通風之室內空間(如地下室)不開放。
(7)室內用餐須加裝隔板,保持距離。
(8)外人須經同意始得入班並嚴守規範(落實實聯制、量體温、戴口罩、噴酒精、保持社交距離)。
(9)每日須加強班舍消毒
(10)師生有1人確診全班停課2週;有1人被匡列,全班停課1天清消。
3.上述配套會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範及本市疫情發展滾動修正。
4.有關快篩方式不限,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或前往公衛用篩檢站檢測皆可。
5.如貴班無法落實上述防疫規定,請暫緩實體上課,並依另依教育部110年7月23日宣布事項,已實施線上教學之補習班建議仍採線上教學為原則。


《轉知教育局訊息》為利短期補習班人員第2階段接種疫苗造冊事宜,請貴班於7月22日(四)前至系統維護教職員工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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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為利短期補習班人員第2階段接種疫苗造冊事宜,請貴班於7月22日(四)前至系統維護教職員工資料。

一、依據教育部短期補習班人員接種疫苗注意事項暨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9條及第11-1條規定辦理。

二、為利於短期補習班人員第2階段接種疫苗造冊,請未列於「第1階段名冊」中之短期補習班相關人員(如:新進教職員工或與新增學生、學員接觸之人員),於7月22日(四)前至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中業者維護區檢視登錄教職員工資料之完整性及正確性(新聘人員應上傳身分證、畢業證書及三個月內核發之良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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