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任務 聯絡我們 消費者專區
最新消息
目前第3頁,每頁20筆,總共201筆
 |<   <<   1   2   3   4   5   6   7   8   9   10   >>   >| 

《轉知教育局訊息》有關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防疫措施,詳如說明,請查照

https://bsb.kh.edu.tw/afterschool/?usercity=62
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有關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防疫措施,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4月25日記者會發布新聞稿暨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22日公布之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如附件)辦理。
二、 依中央規定滾動修正因應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如下:
(一) 教職員工生如有1人被匡列,自接獲通報當日起,所在班級立即預防性停課1日並立即清消。

(二) 教職員工生如有1人確診,自接獲通報當日起,所在班級立即停課7日,並完成清消。

(三) 確診或匡列班級數達全補習班1/3以上或10班以上,得視實際疫調實施全補習班暫停實體課程。

(四)鼓勵短期補習班視疫情狀況採線上授課。

※上開暫停實體課程規定,將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及本市疫情狀況滾動檢討。

三、重申依據最新COVID-19疫苗接種規範及措施,補習班從業人員皆應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3劑,為確保師生安全,請貴班持續鼓勵所屬教職員工盡速完成3劑疫苗接種。

附 件:

補習班更新指引(教育部111年4月22日臺教社(一)字第1112401998號函(3).pdf

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111年4月22日修正)(2).pdf


《轉知教育局訊息》禁止本市各補習班於國中教育會考期間至考場學校周邊近距離發送傳單(含物品)及設攤

https://bsb.kh.edu.tw/afterschool/?usercity=62
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禁止本市各補習班於國中教育會考期間至考場學校周邊近距離發送傳單(含物品)及設攤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5月9日臺教國署字第1110059537號函辦理。

二、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避免群聚,請本市各短期補習班於111學年度國中教育會考期間(至111年5月20日查看考場至5月22日考試結束)勿至考場學校周邊發送傳單(含物品)及設攤,避免近距離接觸增加傳染風險。

三、考試當日考場學校不對外開放,亦不開放陪考。

四、本局業建置補習班宣傳專區,提供本市立案補習班置放電子化宣傳單、電話諮詢專線與網站連結,便於民眾瀏覽查詢,兼顧防疫及宣傳效果,並減輕家長防疫疑慮。有上傳電子化宣傳單需求之補習班請洽本局承辦人:黃小姐06-2991111分機8393,E-MAIL:edumicky20@gmail.com


《轉知教育局訊息》請本市短期補習班填寫表單並配合辦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https://bsb.kh.edu.tw/afterschool/?usercity=62
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請本市短期補習班填寫表單並配合辦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中央流行指揮中心4月15日記者會宣布事項辦理。

二、4/22起短期補習班教職員工須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3劑)接種,為確實掌握本市短期補習班從業人員接種追加劑(第3劑)疫苗情形,請於111年5月10日(星期二)前填寫GOOGLE表單備查,填寫網址:https://forms.gle/JwaEA3LWJes2YSgu9

※填報資料請複製網址至GOOGLE瀏覽器開新分頁填寫,避免無法上傳檔案資料。

※補習班櫃台請備齊教職員工小黃卡影本及未完整施打疫苗教職員工快篩紀錄,以備教育局檢查。

三、有關本市COVID-19疫苗施打相關訊息請逕至本府衛生局COVID-19疫苗專區查閱https://health.tainan.gov.tw/list.asp?nsub=A7C2A9


《轉知教育局訊息》有關補習班防疫應變措施,請依照說明辦理,請查照。

https://bsb.kh.edu.tw/afterschool/?usercity=62
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有關補習班防疫應變措施,請依照說明辦理,請查照。

一、為落實防疫應變措施,補習班有下列情事者,請依規定辦理:

(一)教職員工生如有1人被匡列,自接獲通報當日起,全補習班立即預防性停課2日並完成清消。

(二)教職員工生如有1人確診,自接獲通報當日起,全補習班立即停課10日並完成清消。

※補習班請備齊學生名冊電子檔,於補習班有上述匡列或確診情事,即時提供本局。(名冊應載明學生姓名、學生在學學校及在學年級。),格式如附件供參。

※如有匡列或確診情事,於清消時請紀錄並拍照,並提供本局清消照片。

二、依據中央流行指揮中心4月15日記者會宣布事項,4/22起短期補習班教職員工請儘速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三劑)接種。

※補習班櫃台請備齊教職員工小黃卡影本,以備教育局檢查。

附 件:
匡列確診因應圖卡.jpg
學生名冊(範例).xlsx


《轉知教育局訊息》4/22起短期補習班教職員工請強化COVID-19疫苗第三劑接種規範

https://bsb.kh.edu.tw/afterschool/?usercity=62
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4/22起短期補習班教職員工請強化COVID-19疫苗第三劑接種規範

一、依據中央流行指揮中心4月15日記者會宣布事項辦理。

二、COVID公費疫苗1、2、3、7類對象、矯正機關、殯葬場所及24類場所(域)之工作人員,自4/22起須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三劑)接種。

三、補習班櫃台請備齊教職員工小黃卡影本,以備教育局檢查。

四、詳如圖卡。

附件︰

messageImage_1650004473477.jpg


《轉知教育局訊息》強化補習班安全防疫作為,建議補習班訂定教師健康自主管理規範,請查照。

https://bsb.kh.edu.tw/afterschool/?usercity=62
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強化補習班安全防疫作為,建議補習班訂定教師健康自主管理規範,請查照。

一、 鑒於疫情升溫,近期發生補習班確診案例,連帶影響學生確診,考量補習班空間屬密閉空間、空氣流通不佳,擴散傳染風險相對較高;學生來源跨不同學校,如果有確診案例,將擴及多所學校,影響範圍相當廣泛;且當有確診病例或匡列為居家隔離時,補習班需清消與暫停營運,對班務經營與形象也有不利影響。

二、 為強化補習班教職員個人自主健康管理,建議各補習班訂定任課教師每次上課前出具近3日自我快篩陰性證明之規範,以確保師生安全。

 

強化補習班安全防疫作為,南市教育局建議補習班訂定教師健康自主管理規範

鑒於某美語補習班因教師確診,致本市3所學校7名學生確診,且其中有1校須全校停課10日、2校2班也要停課10日,甚至該補習班師生受匡列需居家隔離者近百人,因此有必要呼籲各補習班加強任課老師個人自主健康管理,並訂定上課前3日快篩陰性證明的內部規範。

教育局表示,由於補習班或安親班具有下列特性,若疏於強化防疫作為,致生破口,對師生、學校、補習班都會帶來相當大的衝擊:

1、補習班/安親學生來源跨不同學校,如果產生確診案例,將擴及多所學校,影響範圍相當廣泛。

2、補習班/安親班上課教室屬密閉空間、空氣流通不佳,擴散傳染風險相對較高。

3、當有確診病例或匡列為居家隔離時,補習班/安親班需要清消與暫停營運,對班務經營與形象也有不利影響。

因此,為強化補習班或安親班教職員個人自主健康管理,教育局在與衛生局討論後,建議各補習班訂定任課教師每次上課前出具近3日自我快篩陰性證明之規範,以確保師生安全並提升補習班安全防護的形象。

 

發稿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業務承辦人:社會教育科專員劉瑞珍 電話:2991111分機7795

新聞聯絡人:局本部吳幸樺 電話:2991111分機8333


《轉知教育局訊息》臺南市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教職員工生確診或匡列之處理SOP

永康區會員補習班注意︰因應疫情急速升溫,
一、請加強每日清消作業,師生入門口前切實量測體溫及消毒。
二、師生全程配戴口罩,盡量避免不必要接觸。
三、準備好各個班級學生名冊(必須包含學生姓名、就讀學校年級班級、家長手機號碼),以備不時之需。
四、準備線上課程規劃,以利實體停課之需。


《轉知教育局訊息》檢送教育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計畫(範本)」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https://bsb.kh.edu.tw/afterschool/?usercity=62
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檢送教育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計畫(範本)」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1日臺教社(一)字第1112401771號函辦理。


二、指揮中心修訂上述營運計畫(範本),教職員工及學生人數100人 (含)以上補習班應參考旨揭持續營運範本依實務自行調整、增修訂定營運計畫。教職員工及學生人數未達100人之補習班,請依公布之短期補習班防疫指引規定辦理,並得參酌旨揭持續營運範本加強相關規定。


三、旨揭計畫之相關強化防疫應變作為,詳如附件函說明六,重點如下:

(一)成立「防疫專責小組(含持續營運專責單位)」。

(二)落實員工防疫規定。

(三)出現疑似或確診者應變措施。

(四)各單位訂定之持續營運計畫,請留存補習班,以備主管機關查核。

(五)有關持續營運計畫相關資料,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Category/MPage/NampyUGdDweVMyoNL1x8gA)下載參考

(六)其他有關COVID-19防治相關訊息,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之「COVID-19防疫專區」查閱,或至本部/學校衛生資訊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教育專區/本部規定下載相關訊息(https://cpd.moe.gov.tw/page_one.php?pltid=190)。

附  件︰
1110401-1檢送「社大+樂齡+課照中心+短期補習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計畫(範本)」1份,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pdf

臺教社(一)字第1112401771號函.pdf

 


《轉知教育局訊息》有關補習班防疫應變措施,請依照說明辦理,請查照。

https://bsb.kh.edu.tw/afterschool/?usercity=62
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有關補習班防疫應變措施,請依照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落實戴口罩規定,及嚴格落實防疫措施,包含依防疫管理指引定期自主檢核(如防疫指引附件1.附件2.附件3)、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確診事件即時應變等。

二、為落實防疫應變措施,補習班有下列情事者,請依規定辦理:
(一)教職員工生如有1人被匡列,自接獲通報當日起,全補習班立即預防性停課並清消2日

(二)教職員工生如有1人確診,自接獲通報當日起,全補習班立即停課並至少停課10日(含清消3日)

三、依據最新COVID-19疫苗接種規範及措施,補習班從業人員皆應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為確保師生安全,請貴班持續鼓勵所屬教職員工盡速完成2劑疫苗接種;已完成2劑施打者,請賡續鼓勵施打追加劑(第3劑)

四、為確實掌握本市短期補習班從業人員防疫管理及接種疫苗情形,請於111年4月20日(星期三)前填寫GOOGLE表單備查,填寫網址:https://forms.gle/Y2CvQJMJfEkDFokh6

※填報資料請複製網址至GOOGLE瀏覽器開新分頁填寫,避免無法上傳檔案資料。

五、有關本市COVID-19疫苗施打相關訊息請逕至本府衛生局COVID-19疫苗專區查閱https://health.tainan.gov.tw/list.asp?nsub=A7C2A9


《轉知教育局訊息》禁止本市各補習班於新生入學報到期間至學校周邊近距離發送傳單及物品

https://bsb.kh.edu.tw/afterschool/?usercity=62
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禁止本市各補習班於新生入學報到期間至學校周邊近距離發送傳單及物品

一、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避免群聚,請本市各短期補習班於111學年度新生入學報到期間(111年3月25日至3月26日)勿至學校周邊發送傳單及物品,避免近距離接觸增加傳染風險。

二、 另本局業請各國中小善用多元方式進行報到(如線上報到、郵寄資料等),避免群聚。

三、本局業建置補習班宣傳專區,提供本市立案補習班置放電子化宣傳單、電話諮詢專線與網站連結,便於民眾瀏覽查詢,兼顧防疫及宣傳效果,並減輕家長防疫疑慮。 有上傳電子化宣傳單需求之補習班請洽本局承辦人:邱先生06-2991111分機1156,E-MAIL:sulongfu@tn.edu.t


《轉知教育局訊息》有關補習班防疫應變措施,請依照說明辦理,請查照。

https://bsb.kh.edu.tw/afterschool/?usercity=62
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有關補習班防疫應變措施,請依照說明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3日臺教社(一)字第1110028334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防疫應變措施,補習班有下列情事者,請依規定辦理:
(一)教職員工生如有1人被匡列,自接獲通報當日起,全補習班立即預防性停課並清消2日。

(二)教職員工生如有1人確診,自接獲通報當日起,全補習班立即停課並至少停課10日(含清消3日)。

三、請全體補習班教職員工生,做好自主健康管理,如知悉有教職員工生爲匡列個案,請負責人立即主動回報教育局。
四、另提醒各補習班,平時請備妥學生及教職員工名冊,以利疫調查核追蹤


《轉知教育局訊息》有關補習班防疫應變措施,請依照說明辦理,請查照。

https://bsb.kh.edu.tw/afterschool/?usercity=62
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有關補習班防疫應變措施,請依照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辦理。

二、為落實防疫應變措施,補習班有下列情事者,請依規定辦理:
(一)教職員工生如有1人被匡列,自接獲通報當日起,全補習班立即預防性停課並清消2日。

(二)教職員工生如有1人確診,自接獲通報當日起,全補習班立即停課並至少停課14日(含清消3日)。

三、另提醒全體補習班教職員工生,請做好自主健康管理,如有疑似症狀,請勿到班上班(課)並儘速就醫


《轉知教育局訊息》【重要】 「因應短期補習班(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請本市短期補習班於填寫表單並配合辦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https://bsb.kh.edu.tw/afterschool/?usercity=62
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重要】 「因應短期補習班(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請本市短期補習班於填寫表單並配合辦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2月17日臺教社(一)字第1100172968號函辦理。

二、短期補習班從業人員服務條件,應符合指揮中心最新公告之COVID-19疫苗接種規範及措施,本局亦將持續配合指揮中心及教育部公告滾動修正,現規範如下:

(詳細規範內容,請另參閱2021-12-21公告及指引附件 )

     1、所有從業人員皆應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復業及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應同時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2、倘人員曾為COVID-19確診個案,且持有3個月內由衛生機關開立之解除隔離通知書者,可暫免檢具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惟於首次服務前,仍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並應於解除隔離滿3個月後,儘速完整COVID-19疫苗接種。

     3、倘人員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COVID-19疫苗證明或個人因素無法施打者,於首次服務前,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後續須每週1次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後,始得提供服務。

三、 為確實掌握本市短期補習班從業人員防疫管理及接種疫苗情形,請於111年1月31日(星期一)前填寫GOOGLE表單備查,填寫網址:https://forms.gle/SFSRPg5VpuER87dp9

※填報資料請複製網址至GOOGLE瀏覽器開新分頁填寫,避免無法上傳檔案資料。

※請下載附件1~附件3檔案,填寫後於GOOGLE表單確實上傳(填寫之附件紙本請留班備查)。

五、有關本市COVID-19疫苗施打相關訊息請逕至本府衛生局COVID-19疫苗專區查閱https://health.tainan.gov.tw/list.asp?nsub=A7C2A9

附    件︰
附件1-短期補習班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自我查檢表.pdf
附件2-短期補習班從業人員接種 COVID-19 疫苗名冊.pdf
附件3-短期補習班從業人員未完整接種 COVID-19 疫苗PCR快篩紀錄表.pdf


《轉知教育局訊息》檢送教育部修正「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

https://bsb.kh.edu.tw/afterschool/?usercity=62
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檢送教育部修正「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

一、本次防疫管理指引,修正重點如下:

 (一)所有從業人員皆應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復業及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應同時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 (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二)倘人員曾為COVID-19確診個案,且持有3個月內由衛生機關開立之解除隔離通知書者,可暫免檢具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惟於首次服務前,仍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並應於解除隔離滿3個月後,儘速完整COVID-19疫苗接種。

 (三)倘人員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COVID-19疫苗證明或個人因素無法施打者,於首次服務前,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後續須每週1次自費抗原快篩 (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後,始得提供服務。

二、請貴班盡速依上述規定完成所屬教職員工2劑疫苗施打。

三、有關本市COVID-19疫苗施打相關訊息請逕至本府衛生局COVID-19疫苗專區查閱(https://health.tainan.gov.tw/list.asp?nsub=A7C2A9)

附 件︰
1101217-教育部函補習班防疫指引(自111年1月1日生效).pdf


《轉知教育局訊息》【重要】公告本市12/6(一)及12/7(二)莫德納疫苗接種站施打訊息及短期補習班COVID-19疫苗施打情形調查

https://bsb.kh.edu.tw/afterschool/?usercity=62
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重要】公告本市12/6(一)及12/7(二)莫德納疫苗接種站施打訊息及短期補習班COVID-19疫苗施打情形調查

1.依據110年12月5日中央疫情流行指揮中心公布事項辦理。
2.有關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及衛福部業管24類場域人員,包括補習班,明年元旦起,所有人員必須完整接種疫苗滿14天才能上工,先予敘明。
3.台南市分時段於5區全聯門市、台南車站、台南文化中心開設莫德納疫苗接種站,請有意願前往接種的市民請攜帶健保卡,先前已接種過第一劑疫苗、或此次接種追加劑者,也請攜帶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黃卡)(詳如附件)。
4.接種資格:年滿18歲以上所有在台人士
(1)尚未接種任何一劑者
(2)第1劑接種莫德納後28天
(3)已接種第1劑AZ後滿8週
(4)7/10前已完成接種2劑者可接種第3劑
(5)18歲以上外籍人士持「居留證」、「移民署核發之統一證號(居留證號)併同入出境許可證或護照」、「健保卡」即可接種
5.為瞭解本市私立短期補習班COVID-19疫苗施打情形,請本市短期補習班於110年12月8日(三)前完成表單填寫,以利本局統計。
6.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AiR5gwUgazxfiLYM8

附 件:
本市12月6日及12月7日莫德納疫苗接種站施打訊息-1.jpg
本市12月6日及12月7日莫德納疫苗接種站施打訊息-2.jpg
本市12月6日及12月7日莫德納疫苗接種站施打訊息-3.jpg
台南市37區莫德納疫苗門診時間表.pdf


《轉知教育局訊息》公告本市110年補習班網路直播公安研習電子研習證明下載

https://bsb.kh.edu.tw/afterschool/?usercity=62
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公告本市110年補習班網路直播公安研習電子研習證明下載

一、電子研習證明下載網址:https://broadcast.zsystem.com.tw/cloud_live/certificate.php

       (請複製網址,另開新視窗貼上網址, 再進入網頁)

二、本日(11月15日)下午5點開始開放下載(下載期限至12月14日截止),輸入報名之市內電話號碼7碼,即可下載電子研習

        證明(請按滑鼠右鍵,自行存檔)。

三、若有遺忘電話號碼或無法下載等相關問題,請寄電子郵件至 jj09290966@gmail.com  由專人處理。


《轉知教育局訊息》公告110年補習班網路直播公安研習登入網址

https://bsb.kh.edu.tw/afterschool/?usercity=62
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公告110年補習班網路直播公安研習登入網址

一、本市110年補習班網路直播公安研習登入網址: https://broadcast.zsystem.com.tw/cloud_live/

二、事先未至Google表單報名者,無法登入。(報名網址:https://goo.gl/2dSSXn)

三、9日、11日、12日研習當日早上八點半使用報名時登記的補習班市內電話號碼7碼線上報到(不用輸入區碼),系統自動辨識補習班名稱,不須再打電話到教育局報到。

四、研習當日系統相關問題請撥0970380149、0929704568,請勿撥至教育局。

五、系統已經開放完成報名的同一補習班帳號(市內電話7碼),可以重複登入多人收看,但是電子研習證明只能發一張。

六、研習當日準時11:50開始線上測驗(視同簽退),請務必回到網址參加測驗,否則無法領取電子研習證明。

七、電子研習證明預計11月15日開放下載,網址另行公告。


《轉知教育部訊息》「因應目前疫情二級警戒,適度調整短期補習班防疫規定,請查照。」

https://bsb.kh.edu.tw/afterschool/?usercity=62
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轉知教育部「因應目前疫情二級警戒,適度調整短期補習班防疫規定,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8日臺教社(一)字第1100136255號函辦理

二、上開函文調整重點:

考量國內新冠疫情趨緩,目前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第二級,在符合指揮中心所設條件之下,調整短期補習班防疫規定,說明如下:

(一)每間教室人數應為室內80人以內,或室內超過80人但容留人數應符合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容留人數以每間教室面積(扣除固定設施設備)除以2.25平方米計算)。

(二)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方式進行,並落實實聯制。

(三)上課時從業人員及學生應全程佩戴口罩且落實手部消毒,上課期間禁止飲食。

(四)教室應保持通風良好及定時清消,並上課使用操作設備。機具須妥善消毒。

(五)用餐不限隔板或1.5米間距

三、規定詳如附件,請參閱。

附 件:
1101008因應目前疫情二級警戒,適度調整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及短期補習班防疫規定。(抄.pdf


《轉知教育局訊息》檢送110年度臺南市幼童專用車及學生交通車駕駛及隨車人員 安全訓練研習實施計畫,請備有交通車之補習班相關人員於110年10月8日前報名參加

https://bsb.kh.edu.tw/afterschool/?usercity=62
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檢送110年度臺南市幼童專用車及學生交通車駕駛及隨車人員 安全訓練研習實施計畫,請備有交通車之補習班相關人員於110年10月8日前報名參加

一、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0 條規定暨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辦理。
二、研習對象及人數:
(一) 臺南市公私立備有幼童專用車之幼教機構駕駛員與隨車人員,溪北場次180人,溪南場次140人(分2場各70人),計320人。(將視疫情調整人數)
(二) 全程參與研習人員核予8小時研習時數。
三、研習時間與地點:
(一) 溪南場次:110年10月16日(星期六)於永康國小。
(二) 溪北場次:110年10月30日(星期六)於新營國小。
四、課程內容:詳如附件。
五、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 自公告日起於110年10月8日前內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站」(溪北場課程代碼3208470;溪南場課程代碼:3219014)報名或透過Google表單(請詳閱附件)【限無法於報名系統報名者】,額滿為止,不開放現場報名(本研習不提供外縣市教師或人員報名)。
(二) 確認錄取名單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站及臺南市教育局網站查詢。

六、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陳小姐06-2991111轉8393。

附 件:
交通車研習計畫.doc


《轉知教育局訊息》轉知教育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短期補習班提供未達基本工資勞工之薪資補貼一案,請查照。

https://bsb.kh.edu.tw/afterschool/?usercity=62
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轉知教育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短期補習班提供未達基本工資勞工之薪資補貼一案,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11日臺教社(一)字第1100119733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發布「教育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紓困申請須知」;其中,符合申請資格一者,以全職員工人數乘以新臺幣1萬元計算,提供補習班或課照中心一次性停業(課)補助;另對每位未達基本工資全職員工給予一次性薪資補貼新臺幣3萬元,並由就業安定基金加發生活補貼新臺幣1萬元,由補習班或課照中心一併具領轉發員工業者應將轉發給未達基本工資員工之證明送教育部;如未轉發,恐觸犯刑法侵占罪。

三、又「勞動基準法」第2條明定工資定義以及雇主應依該法遵守勞動契約及工資等相關規定,本次紓困補助經費與雇主依法給付工資兩者內涵迥異,故補習班不得以教育部補助紓困經費充抵雇主本應支付勞工工資。

四、綜上,提醒符合紓困申請資格一之業者,務必確實將未達基本工資勞工之薪資補貼轉發員工並將證明送交教育部;如未轉發,恐觸犯刑法侵占罪。

五、◎聯繫窗口:

(一)教育部:

1.教育部教育紓困專線:(02)7752-3766

2.免付費專線:0809-098001

(二)社團法人台灣評鑑協會(承辦單位):

1.高小姐(02) 3343-1156,電子郵件:lisakao@twaea.org.tw

2.張小姐(02) 3343-1180,電子郵件:elodie@twaea.org.tw

11009130906-1為本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短期補習班(以下簡稱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以下簡稱課照中心)提供未達基本工資勞工之薪資補貼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pdf


目前第3頁,每頁20筆,總共201筆
 |<   <<   1   2   3   4   5   6   7   8   9   10   >>   >| 
© 2018 臺南市短期補習班履約連帶保證促進協會 Tainan Education Performance Bond Associ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聯絡電話 06-5998068
建議使用IE11以上版本瀏覽器或Chrome瀏覽器,螢幕解析度1024*768以利獲得到最佳瀏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