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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局訊息》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確診案例日益增加,請貴補習班防疫長及防疫專責人員加入台南快疫通Line@,即時掌握最新資訊,請查照。

https://bsb.kh.edu.tw/afterschool/?usercity=62
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確診案例日益增加,請貴補習班防疫長及防疫專責人員加入台南快疫通Line@,即時掌握最新資訊,請查照。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111年5月12日南市衛國健字第1110081833號函辦理。

二、旨揭台南快疫通網址如下:https://p.tainan.gov.tw/u/vrhy,請加入後完成綁定,俾利訊息正確推播。

三、承上,成功加入並完成註冊之防疫長請上網回報相關資訊(2個Google表單皆須回報):https://forms.gle/qaTVhtiMRWHTxgfF9 (補習班)、https://p.tainan.gov.tw/u/yhvo (衛生局)。 

四、上開衛生局函文如附件,請參閱。

附 件:
臺南快疫通1.pdf


《轉知教育局訊息》請本市短期補習班勿於學校上課時間內招收學生入班,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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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請本市短期補習班勿於學校上課時間內招收學生入班,請查照。

一、依據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 27 條第1項規定:「補習班不得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在學學生就讀學校之上課時間內,對其施以補習教育。」

二、由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持續嚴峻,為維護學生健康降低群聚傳染風險,本市各級學校自5月23日起至6月5日暫停實體課程進行遠距教學,惟遠距教學時間仍屬學生上課時間,依上開規定,請補習班勿於學校上課時間內招收學生入班。

三、另家長如有無法照顧或其他原因,學校應提供其子女到校學習的基本照顧服務。


《轉知教育局訊息》有關本市短期補習班5/30-6/5防疫應變措施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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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有關本市短期補習班5/30-6/5防疫應變措施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111年5月26日防疫記者會宣布事項辦理。

二、本市短期補習班於5月30日至6月5日期間得配合家長需求,自主決定預防性停課方式及日期,並加強防疫措施。

三、建議補習班採取線上授課,如因配合家長需求採實體,請務必落實全程配戴口罩、每日環境清消、量體溫、手部消毒、如有用餐使用隔板、落實生病不上課(班)。

四、另如補習班有教職員工生確診,請務依本局5月8日公告進行通報及依規定進行暫停實體授課。

附 件:
0526 高中以下停課延長圖卡.jpg


《轉知教育局訊息》本市短期補習班5月23日至29日停止到班,將實體課程改為線上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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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本市短期補習班5月23日至29日停止到班,將實體課程改為線上教學

說明:

一、依據111年5月19日宣布之防疫政策辦理。

二、因應疫情高峰,為確保學生健康安全,本市高中以下學校自5月23至29日,全面暫停實體授課改為線上教學,請本市招收高國中小學生之補習班同步停止到班,將實體課程改為線上教學。


《轉知教育局訊息》有關本市補習班自111年5月8日起因應COVID-19防疫授課方式調整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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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有關本市補習班自111年5月8日起因應COVID-19防疫授課方式調整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5月7日記者會宣布事項辦理。

二、本市補習班停止實體上課標準自111年5月8日起修正如下:

(一)國小及幼兒園階段:教學人員及學生有1人確診,確診個案所屬班級全班學生及教學人員列為自主應變對象,停止實體上課3日,並由原學校提供學生1人1劑快篩試劑。

(二)國中及高中階段:教學人員及學生有1人確診,確診個案班級之座位「九宮格」同學列為自主應變對象,停止實體上課3日並由原學校提供學生1人1劑快篩試劑。

(三)快篩陽性得比照確診個案進行預防性停課。

(四)5月7日前已停課之補習班班級,請依原規定辦理,5月8日起適用新制。

(五)補習班得考量實際運作量能、課務、師資規劃等因素,自主應變採取較嚴格的密切接觸者認定方式並採取適當的停課措施,並通報教育局備查。

三、補習班內如有教職員工生確診,請立即通知家長及自主應變學生所屬學校(以利學校領取學生快篩試劑),名單(格式如附件1)請提供學校並副知教育局並一併寄送信箱(2022tnedu@gmail.com)。另立即向本局通報,通報內容及管道如下:

(一)以電話通報

1.請先確認以下資訊後,致電教育局社會教育科(電話:2991111分機6130、8393)進行通報。

(1) 確診時間(確認有無在確診前兩日內到班)

(2)學生/教職員工姓名

(3)學校及年級(若是教職員工則無)

(4)自主應變人數

(5)停課區間

(二) 非上班日請以電子信箱通報

1.請填寫補習班確診個案通報單(格式如附件2)後寄送2022tnedu@gmail.com通報

 專屬信箱。

三、請落實平時班級學生名單(含就讀學校、年級)資料建立,以即時因應防疫所需。

四、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毒具高度傳染力,請落實教職員工生如有生病及出現疑似症狀(如呼吸道症狀、發燒等)勿到班,並請密切注意教職員工生身體狀況。

附 件:
附件一自主應變者名冊-範例.xlsx

附件二臺南市短期補習班確診個案通報單.docx
0509補習班防疫圖卡.jpg


《轉知教育局訊息》請各補習班5/14-5/20現有國三班課程暫停實體改採遠距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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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請各補習班5/14-5/20現有國三班課程暫停實體改採遠距教學

一、 依據本府111年5月6日防疫記者會宣布事項辦理。

二、 為使學生安心準備會考,避免群聚以降低染疫風險,會考前一周5月14日至20日請補習班現有國三班級採遠距教學,且不得新增開設國三實體課程,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移送衛生局裁罰。

附 件:圖卡.jpg


《轉知教育局訊息》有關本市補習班疫情通報及後續處理,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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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有關本市補習班疫情通報及後續處理,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一、補習班內如有確診教職員工生,請確認以下資訊並電話告知教育局:

(一)是否為疫調期間(確診採檢或有症狀前兩日),如非疫調期間,請自行加強清消。

(二)如有確診,學生所在班級停止實體上課7天,並請進行清消及進行以下程序:

1.準備確診個案所在該班級匡列名單(以衛生局規定為學生座位周邊九宮格名單)

2.提供上述名單給當地衛生所,請依附件1格式造冊簽章。

3.個別提供學生所屬學校學生資料給原學校學務處,以利學校處理學生及其陪同居隔者快篩試劑領取發放(涉及重要個資,勿跨校提供,個別學校個別製表簽章提供學校,範例如附件2, (如為國小以下學生名單加列陪同居隔者名單)。

二、有關受居家隔離教職員工生快篩試劑領取方式如下:

(一)具學籍之學生,請補習班依上述一、(二)規定辦理,由原學校前往領取及發放。

(二)未具學籍之學生,或因學生確診而被匡列之教職員工,則由其所屬補習班持名冊(格式如附件1)、立案證書影本及領用2聯單(格式如附件3)至各教育局(處)指定地點領取(地點如附件4圖卡,一個班級限有被匡列的1位教學人員領取),限有通報教育局之補習班始得領取。

(三)至教職員工如係於其他場域被匡列者,請循一般民眾管道由衛生單位發放。

(四) 111年5月5日(含5/5)以後起發生之受居隔案件始適用上述領取規定,5/4前之案例仍由衛生單位處理。

三、快篩試劑屬補充性質,僅用於匡列居隔使用,非提供備用,請各補習班平時即可預備快篩試劑以備不時之需。另屬防疫物資,請勿溢領。

四、另為降低病毒傳播風險,請提醒學生及教職員工應全程配戴口罩,如有用餐,應有隔板等適當防護設備,降低取下口罩的感染風險。

附 件:
附件1-密切接觸者名冊(與提供衛生局同)--補習班範例0505.xlsx
附件2-提供各校密切接觸者清冊範本.docx
圖卡4快篩領取時間地點.jpg
圖卡5教職生快篩領取資訊.jpg
附件3-快篩劑領用簽收單二聯-補習班版0504.docx


《轉知教育局訊息》有關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防疫措施,詳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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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有關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防疫措施,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4月25日記者會發布新聞稿暨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22日公布之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如附件)辦理。
二、 依中央規定滾動修正因應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如下:
(一) 教職員工生如有1人被匡列,自接獲通報當日起,所在班級立即預防性停課1日並立即清消。

(二) 教職員工生如有1人確診,自接獲通報當日起,所在班級立即停課7日,並完成清消。

(三) 確診或匡列班級數達全補習班1/3以上或10班以上,得視實際疫調實施全補習班暫停實體課程。

(四)鼓勵短期補習班視疫情狀況採線上授課。

※上開暫停實體課程規定,將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及本市疫情狀況滾動檢討。

三、重申依據最新COVID-19疫苗接種規範及措施,補習班從業人員皆應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3劑,為確保師生安全,請貴班持續鼓勵所屬教職員工盡速完成3劑疫苗接種。

附 件:

補習班更新指引(教育部111年4月22日臺教社(一)字第1112401998號函(3).pdf

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111年4月22日修正)(2).pdf


《轉知教育局訊息》禁止本市各補習班於國中教育會考期間至考場學校周邊近距離發送傳單(含物品)及設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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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禁止本市各補習班於國中教育會考期間至考場學校周邊近距離發送傳單(含物品)及設攤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5月9日臺教國署字第1110059537號函辦理。

二、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避免群聚,請本市各短期補習班於111學年度國中教育會考期間(至111年5月20日查看考場至5月22日考試結束)勿至考場學校周邊發送傳單(含物品)及設攤,避免近距離接觸增加傳染風險。

三、考試當日考場學校不對外開放,亦不開放陪考。

四、本局業建置補習班宣傳專區,提供本市立案補習班置放電子化宣傳單、電話諮詢專線與網站連結,便於民眾瀏覽查詢,兼顧防疫及宣傳效果,並減輕家長防疫疑慮。有上傳電子化宣傳單需求之補習班請洽本局承辦人:黃小姐06-2991111分機8393,E-MAIL:edumicky20@gmail.com


《轉知教育局訊息》請本市短期補習班填寫表單並配合辦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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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請本市短期補習班填寫表單並配合辦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中央流行指揮中心4月15日記者會宣布事項辦理。

二、4/22起短期補習班教職員工須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3劑)接種,為確實掌握本市短期補習班從業人員接種追加劑(第3劑)疫苗情形,請於111年5月10日(星期二)前填寫GOOGLE表單備查,填寫網址:https://forms.gle/JwaEA3LWJes2YSgu9

※填報資料請複製網址至GOOGLE瀏覽器開新分頁填寫,避免無法上傳檔案資料。

※補習班櫃台請備齊教職員工小黃卡影本及未完整施打疫苗教職員工快篩紀錄,以備教育局檢查。

三、有關本市COVID-19疫苗施打相關訊息請逕至本府衛生局COVID-19疫苗專區查閱https://health.tainan.gov.tw/list.asp?nsub=A7C2A9


《轉知教育局訊息》有關補習班防疫應變措施,請依照說明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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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有關補習班防疫應變措施,請依照說明辦理,請查照。

一、為落實防疫應變措施,補習班有下列情事者,請依規定辦理:

(一)教職員工生如有1人被匡列,自接獲通報當日起,全補習班立即預防性停課2日並完成清消。

(二)教職員工生如有1人確診,自接獲通報當日起,全補習班立即停課10日並完成清消。

※補習班請備齊學生名冊電子檔,於補習班有上述匡列或確診情事,即時提供本局。(名冊應載明學生姓名、學生在學學校及在學年級。),格式如附件供參。

※如有匡列或確診情事,於清消時請紀錄並拍照,並提供本局清消照片。

二、依據中央流行指揮中心4月15日記者會宣布事項,4/22起短期補習班教職員工請儘速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三劑)接種。

※補習班櫃台請備齊教職員工小黃卡影本,以備教育局檢查。

附 件:
匡列確診因應圖卡.jpg
學生名冊(範例).xlsx


《轉知教育局訊息》4/22起短期補習班教職員工請強化COVID-19疫苗第三劑接種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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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4/22起短期補習班教職員工請強化COVID-19疫苗第三劑接種規範

一、依據中央流行指揮中心4月15日記者會宣布事項辦理。

二、COVID公費疫苗1、2、3、7類對象、矯正機關、殯葬場所及24類場所(域)之工作人員,自4/22起須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三劑)接種。

三、補習班櫃台請備齊教職員工小黃卡影本,以備教育局檢查。

四、詳如圖卡。

附件︰

messageImage_1650004473477.jpg


《轉知教育局訊息》強化補習班安全防疫作為,建議補習班訂定教師健康自主管理規範,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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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強化補習班安全防疫作為,建議補習班訂定教師健康自主管理規範,請查照。

一、 鑒於疫情升溫,近期發生補習班確診案例,連帶影響學生確診,考量補習班空間屬密閉空間、空氣流通不佳,擴散傳染風險相對較高;學生來源跨不同學校,如果有確診案例,將擴及多所學校,影響範圍相當廣泛;且當有確診病例或匡列為居家隔離時,補習班需清消與暫停營運,對班務經營與形象也有不利影響。

二、 為強化補習班教職員個人自主健康管理,建議各補習班訂定任課教師每次上課前出具近3日自我快篩陰性證明之規範,以確保師生安全。

 

強化補習班安全防疫作為,南市教育局建議補習班訂定教師健康自主管理規範

鑒於某美語補習班因教師確診,致本市3所學校7名學生確診,且其中有1校須全校停課10日、2校2班也要停課10日,甚至該補習班師生受匡列需居家隔離者近百人,因此有必要呼籲各補習班加強任課老師個人自主健康管理,並訂定上課前3日快篩陰性證明的內部規範。

教育局表示,由於補習班或安親班具有下列特性,若疏於強化防疫作為,致生破口,對師生、學校、補習班都會帶來相當大的衝擊:

1、補習班/安親學生來源跨不同學校,如果產生確診案例,將擴及多所學校,影響範圍相當廣泛。

2、補習班/安親班上課教室屬密閉空間、空氣流通不佳,擴散傳染風險相對較高。

3、當有確診病例或匡列為居家隔離時,補習班/安親班需要清消與暫停營運,對班務經營與形象也有不利影響。

因此,為強化補習班或安親班教職員個人自主健康管理,教育局在與衛生局討論後,建議各補習班訂定任課教師每次上課前出具近3日自我快篩陰性證明之規範,以確保師生安全並提升補習班安全防護的形象。

 

發稿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業務承辦人:社會教育科專員劉瑞珍 電話:2991111分機7795

新聞聯絡人:局本部吳幸樺 電話:2991111分機8333


《轉知教育局訊息》臺南市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教職員工生確診或匡列之處理SOP

永康區會員補習班注意︰因應疫情急速升溫,
一、請加強每日清消作業,師生入門口前切實量測體溫及消毒。
二、師生全程配戴口罩,盡量避免不必要接觸。
三、準備好各個班級學生名冊(必須包含學生姓名、就讀學校年級班級、家長手機號碼),以備不時之需。
四、準備線上課程規劃,以利實體停課之需。


《轉知教育局訊息》檢送教育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計畫(範本)」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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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檢送教育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計畫(範本)」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1日臺教社(一)字第1112401771號函辦理。


二、指揮中心修訂上述營運計畫(範本),教職員工及學生人數100人 (含)以上補習班應參考旨揭持續營運範本依實務自行調整、增修訂定營運計畫。教職員工及學生人數未達100人之補習班,請依公布之短期補習班防疫指引規定辦理,並得參酌旨揭持續營運範本加強相關規定。


三、旨揭計畫之相關強化防疫應變作為,詳如附件函說明六,重點如下:

(一)成立「防疫專責小組(含持續營運專責單位)」。

(二)落實員工防疫規定。

(三)出現疑似或確診者應變措施。

(四)各單位訂定之持續營運計畫,請留存補習班,以備主管機關查核。

(五)有關持續營運計畫相關資料,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Category/MPage/NampyUGdDweVMyoNL1x8gA)下載參考

(六)其他有關COVID-19防治相關訊息,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之「COVID-19防疫專區」查閱,或至本部/學校衛生資訊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教育專區/本部規定下載相關訊息(https://cpd.moe.gov.tw/page_one.php?pltid=190)。

附  件︰
1110401-1檢送「社大+樂齡+課照中心+短期補習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計畫(範本)」1份,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pdf

臺教社(一)字第1112401771號函.pdf

 


《轉知教育局訊息》有關補習班防疫應變措施,請依照說明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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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有關補習班防疫應變措施,請依照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落實戴口罩規定,及嚴格落實防疫措施,包含依防疫管理指引定期自主檢核(如防疫指引附件1.附件2.附件3)、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確診事件即時應變等。

二、為落實防疫應變措施,補習班有下列情事者,請依規定辦理:
(一)教職員工生如有1人被匡列,自接獲通報當日起,全補習班立即預防性停課並清消2日

(二)教職員工生如有1人確診,自接獲通報當日起,全補習班立即停課並至少停課10日(含清消3日)

三、依據最新COVID-19疫苗接種規範及措施,補習班從業人員皆應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為確保師生安全,請貴班持續鼓勵所屬教職員工盡速完成2劑疫苗接種;已完成2劑施打者,請賡續鼓勵施打追加劑(第3劑)

四、為確實掌握本市短期補習班從業人員防疫管理及接種疫苗情形,請於111年4月20日(星期三)前填寫GOOGLE表單備查,填寫網址:https://forms.gle/Y2CvQJMJfEkDFokh6

※填報資料請複製網址至GOOGLE瀏覽器開新分頁填寫,避免無法上傳檔案資料。

五、有關本市COVID-19疫苗施打相關訊息請逕至本府衛生局COVID-19疫苗專區查閱https://health.tainan.gov.tw/list.asp?nsub=A7C2A9


《轉知教育局訊息》禁止本市各補習班於新生入學報到期間至學校周邊近距離發送傳單及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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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禁止本市各補習班於新生入學報到期間至學校周邊近距離發送傳單及物品

一、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避免群聚,請本市各短期補習班於111學年度新生入學報到期間(111年3月25日至3月26日)勿至學校周邊發送傳單及物品,避免近距離接觸增加傳染風險。

二、 另本局業請各國中小善用多元方式進行報到(如線上報到、郵寄資料等),避免群聚。

三、本局業建置補習班宣傳專區,提供本市立案補習班置放電子化宣傳單、電話諮詢專線與網站連結,便於民眾瀏覽查詢,兼顧防疫及宣傳效果,並減輕家長防疫疑慮。 有上傳電子化宣傳單需求之補習班請洽本局承辦人:邱先生06-2991111分機1156,E-MAIL:sulongfu@tn.edu.t


《轉知教育局訊息》有關補習班防疫應變措施,請依照說明辦理,請查照。

https://bsb.kh.edu.tw/afterschool/?usercity=62
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有關補習班防疫應變措施,請依照說明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3日臺教社(一)字第1110028334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防疫應變措施,補習班有下列情事者,請依規定辦理:
(一)教職員工生如有1人被匡列,自接獲通報當日起,全補習班立即預防性停課並清消2日。

(二)教職員工生如有1人確診,自接獲通報當日起,全補習班立即停課並至少停課10日(含清消3日)。

三、請全體補習班教職員工生,做好自主健康管理,如知悉有教職員工生爲匡列個案,請負責人立即主動回報教育局。
四、另提醒各補習班,平時請備妥學生及教職員工名冊,以利疫調查核追蹤


《轉知教育局訊息》有關補習班防疫應變措施,請依照說明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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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有關補習班防疫應變措施,請依照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辦理。

二、為落實防疫應變措施,補習班有下列情事者,請依規定辦理:
(一)教職員工生如有1人被匡列,自接獲通報當日起,全補習班立即預防性停課並清消2日。

(二)教職員工生如有1人確診,自接獲通報當日起,全補習班立即停課並至少停課14日(含清消3日)。

三、另提醒全體補習班教職員工生,請做好自主健康管理,如有疑似症狀,請勿到班上班(課)並儘速就醫


《轉知教育局訊息》【重要】 「因應短期補習班(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請本市短期補習班於填寫表單並配合辦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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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重要】 「因應短期補習班(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請本市短期補習班於填寫表單並配合辦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2月17日臺教社(一)字第1100172968號函辦理。

二、短期補習班從業人員服務條件,應符合指揮中心最新公告之COVID-19疫苗接種規範及措施,本局亦將持續配合指揮中心及教育部公告滾動修正,現規範如下:

(詳細規範內容,請另參閱2021-12-21公告及指引附件 )

     1、所有從業人員皆應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復業及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應同時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2、倘人員曾為COVID-19確診個案,且持有3個月內由衛生機關開立之解除隔離通知書者,可暫免檢具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惟於首次服務前,仍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並應於解除隔離滿3個月後,儘速完整COVID-19疫苗接種。

     3、倘人員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COVID-19疫苗證明或個人因素無法施打者,於首次服務前,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後續須每週1次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後,始得提供服務。

三、 為確實掌握本市短期補習班從業人員防疫管理及接種疫苗情形,請於111年1月31日(星期一)前填寫GOOGLE表單備查,填寫網址:https://forms.gle/SFSRPg5VpuER87dp9

※填報資料請複製網址至GOOGLE瀏覽器開新分頁填寫,避免無法上傳檔案資料。

※請下載附件1~附件3檔案,填寫後於GOOGLE表單確實上傳(填寫之附件紙本請留班備查)。

五、有關本市COVID-19疫苗施打相關訊息請逕至本府衛生局COVID-19疫苗專區查閱https://health.tainan.gov.tw/list.asp?nsub=A7C2A9

附    件︰
附件1-短期補習班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自我查檢表.pdf
附件2-短期補習班從業人員接種 COVID-19 疫苗名冊.pdf
附件3-短期補習班從業人員未完整接種 COVID-19 疫苗PCR快篩紀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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