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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局訊息》為辦理「臺南市111年度短期補習班網路直播公共安全研習」,請貴班負責人或班主任報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https://bsb.kh.edu.tw/afterschool/?usercity=62
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為辦理「臺南市111年度短期補習班網路直播公共安全研習」,請貴班負責人或班主任報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臺南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條例」第11條:「主管機關每年應召集補習班舉辦公共安全研習,補習班應每年參加」辦理。

二、本年度短期補習班公共安全研習採網路直播方式辦理三場次,為配合網路頻寬,每場次限五百家參加,額滿該場次即截止報名。每場次辦理前一日將發送簡訊至報名者手機,發布上課網頁網址,請注意查收手機簡訊。

三、研習日期及時間:

  (一)第一場111年11月8日(星期二)上午8:30~下午12:30

  (二)第二場111年11月10日(星期四)上午8:30~下午12:30

  (三)第三場111年11月11日(星期五)上午8:30~下午12:30

四、報名方式:全部採網路報名,請於10月31日前使用電腦或手機至專屬網頁   https://goo.gl/2dSSXn (需按滑鼠右鍵,在新視窗中開啟連結) 線上報名,亦可手機掃描QR Code(附件)。

附 件:
00000QR Code.jpg


《轉知教育局訊息》111年10月13日起調整補習班自主防疫期間防疫措施,詳如說明,請查照。

https://bsb.kh.edu.tw/afterschool/?usercity=62
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111年10月13日起調整補習班自主防疫期間防疫措施,詳如說明,請查照。

   1. 依據教育部公告111年10月13日起調整全國各級學校校園防疫措施及111年9月8日發布之教育部短期補習班防疫指引辦理。

   2. 補習班教職員工及學生因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依現行指揮中心防疫政策須採行居家隔離、自主防疫措施,自111年10月13日起自主防疫期間,得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可到班上課、上班,說明如下(詳如附件-教育部圖卡):

(一)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不到班上課(班)。

(二)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班上課(班)。

(三)居家隔離期間,不到班上課(班)。

   3. 有關補習班教職員工及學生確診相關應變、通報事項,請依9月8日及6月1日公告內容辦理。

附 件:
教育部圖卡.pdf


《轉知教育部訊息》自111年10月13日起調整全國各級學校校園防疫措施

《轉知教育部訊息》自111年10月13日起調整全國各級學校校園防疫措施
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E7AC85F1954DDA8&sms=169B8E91BB75571F&s=4C7B2331CE2A4904

 

發布單位:教育部 聯絡人:國教署學安組黃瀞儀;高教司賴冠瑋;技職司楊子慧    電話:(04)3706-1300;(02)7736-6155;(02)7736-5841

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防疫政策,教育部宣布自111年10月13日起,調整校園防疫措施,全國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可到校上課、上班。幼兒園、補習班及課後照顧中心比照辦理。

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因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依現行指揮中心防疫政策須採行居家隔離、自主防疫措施,教育部配合現行指揮中心防疫政策,調整校園防疫措施,將自111年10月13日起自主防疫期間,得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可到校上課、上班,說明如下:

(一)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不到校(班)上課、上班。

(二)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班)上課、上班。

(三)居家隔離期間,不到校(班)上課、上班。

教育部進一步說明,有關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期間的認定方式及檢測措施,係依指揮中心111年5月19日訂定「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指引」,所謂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係指如10/13有發生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時,如無症狀,10/14欲到校(班)上課、上班,需有10/13或10/14快篩陰性檢驗結果。

此外,教職員工及學生如於111年10月13日前已開始居家隔離、自主防疫措施者,於10月13日起亦同步可適用調整後措施。教育部將持續鼓勵各級學校教職員工生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建議COVID-19疫苗施打劑次儘速進行疫苗施打,並備妥快篩試劑等備用物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政策適時調整校園防疫措施,共同守護教職員工生健康及安全。


上版日期:111-10-06

相關檔案
1111006_圖卡_調整校園防疫措施(教育部)


《轉知教育局訊息》為辦理「臺南市111年度短期補習班網路直播公共安全研習」,請貴班負責人或班主任報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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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為辦理「臺南市111年度短期補習班網路直播公共安全研習」,請貴班負責人或班主任報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臺南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條例」第11條:「主管機關每年應召集補習班舉辦公共安全研習,補習班應每年參加」辦理。

二、本年度短期補習班公共安全研習採網路直播方式辦理三場次,為配合網路頻寬,每場次限五百家參加,額滿該場次即截止報名。每場次辦理前一日將發送簡訊至報名者手機,發布上課網頁網址,請注意查收手機簡訊。

三、研習日期及時間:

  (一)第一場111年11月8日(星期二)上午8:30~下午12:30

  (二)第二場111年11月10日(星期四)上午8:30~下午12:30

  (三)第三場111年11月11日(星期五)上午8:30~下午12:30

四、報名方式:全部採網路報名,請於10月31日前使用電腦或手機至專屬網頁   https://goo.gl/2dSSXn (需按滑鼠右鍵,在新視窗中開啟連結) 線上報名,亦可手機掃描QR Code(附件)。

附 件:
00000QR Code.jpg


《轉知教育局訊息》檢送教育部修正「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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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檢送教育部修正「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9月8日臺教社(一)字第1112403904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具學籍之補習班學生:

招收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之補習班,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及指揮中心的規定辦理。
招收大專校院學生之補習班,比照「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及指揮中心的規定辦理。
(二)其他未包含於前款或不具學籍之補習班學生或從業人員確診或快篩陽性,請落實以下措施:

    1. 針對與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之學生/工作人員,快篩陰性者始可上課,如有症狀者

        應儘速就醫。

    2. 針對與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全程佩戴口罩共同活動之學員/工作人員,需進行自我健康監測。

    3. 針對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實施7天居家照護,期滿無症狀可入班上課。

三、補習班內如有教職員工、學生確診,請立即通知家長及自主應變學生所屬學校。

四、倘補習班尚有未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之從業人員,應持續鼓勵儘速完成指揮中心建議之疫苗接種劑次。

附 件:
檢送補習班、課照中心防疫管理指引抄本.pdf
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111年9月8日修正).pdf
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各級學校開學防疫措施.pdf
1110908高中以下調整防疫措施QA.pdf
校園防疫新措施圖卡.jpg


《轉知教育局訊息》公告本局辦理111年度幼童專用車及學生交通車駕駛及隨車人員安全訓練研習,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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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公告本局辦理111年度幼童專用車及學生交通車駕駛及隨車人員安全訓練研習,請查照。

說明:
研習目的:提升幼童專用車駕駛人員及隨車人員之交通法規知能、及緊急救護技能與危機處理等專業知識與能力。

研習對象:本市公私立備有幼童專用車之幼教機構、私立短期補習班及課後照顧中心學生交通車駕駛員與隨車人員。

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研習日期及地點:
溪南場: 111年8月20日(星期六)於歸仁區保西國小。
溪北場: 111年8月13日(星期六)於新營區新營國小。

報名日期:
溪南場:即日起至8月10日止。
溪北場:即日起至8月3日。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不開放現場報名(不提供外縣市教師或人員報名)。
        1. 請依下列以場次路徑報名:
溪北場:  https://bit.ly/3Pql9kF
溪南場: https://forms.gle/isUz38h7m6EcfP7c9
       2.確認錄取名單請逕至教育局網站查詢。
       3.各場次各家業者報名人數請控制在5人內。

四、檢附111年度臺南市幼童專用車及學生交通車駕駛及隨車人員安全訓練研習課表1份。

附 件:
111年度臺南市幼童專用車及學生交通車駕駛及隨車人員安全訓練研習課表.pdf


《轉知教育局訊息》有關8/13(星期六)幼教機構駕駛員與隨車人員交通安全教育研習應注意事項,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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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有關8/13(星期六)幼教機構駕駛員與隨車人員交通安全教育研習應注意事項,請查照。

一、幼教機構駕駛員與隨車人員交通安全教育研習(溪北場)將於8/13(星期六)舉辦。

二、因承辦學校新營國小校內停車場施工,無法提供停車位,當天車輛請停放南瀛綠都心地下停車場,或是大宏社區公園停車場(從星巴克旁巷子進入),步行至新營國小約5分鐘,造成不便尚請見諒,也敬請配合。


《轉知教育部訊息》行政院發放補習班/課照中心快篩試劑現場領取說明及發放數量清冊【南部、離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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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教育部

主 題:行政院發放補習班/課照中心快篩試劑現場領取說明及發放數量清冊【南部、離島】

1.本次快篩試劑配發對象為招收高中以下教育階段學生的補習班/課照中心,為免群聚久候及加速現場領取作業,本次發放採分流方式辦理,請各縣市補習班/課照中心依所在之行政區,按公告之「配發據點學校」 及 「分流領取時間表」 所建議時間(離島花東地區請自6/16起),至指定據點領取,並進入校園需遵循防疫規定,建請準備疫苗施打證明文件[健保卡、小黃卡、數位證明均可]及自備提袋。
2.考量家數眾多,請於到場前先行查詢發放清冊所列「序號」,至現場後報上所屬補習班/課照中心之「序號」及補習班名稱,並備妥相關文件供查驗。
(1)如屬負責人親自前往領取:補習班/課照中心立案證明書影本+負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2)如屬受託人前往領取:補習班/課照中心立案證明書影本+委託書+受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3.上述證件經現場人員查驗後即發還,並發放快篩試劑,領取後請現場確認點收無誤再行離開。
4.如有不便前往領取或有特殊狀況者,請洽本部許科員,電話:02-77365679;黃專員,電話:02-77365698。

感謝您的配合!


《轉知教育部訊息》有關未列快篩試劑清冊的補習班之處理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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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教育部

主 題:有關未列快篩試劑清冊的補習班之處理作業流程

公 告 內 容
有關未列清冊的補習班處理,為加速作業流程,說明如下:
一、未列入清冊之補習班,請洽相關地方政府(聯絡電話如公告附件),由地方政府確認是否屬登載資訊未更新或有誤植(例如基本資料的招生對象登記,未勾選高中以下學制)。
二、倘經地方政府確認屬上述情形,將由地方政府於111年6月22日(星期三)前依本部清冊格式增列或更正,送本部聯繫窗口,後續再由本部送據點學校處理該班(中心)領取物資事宜。

附 件:
各地方政府教育局(處)辦理短期補習班及課照中心業務聯繫電話.pdf


《轉知教育局訊息》轉知行政院發放補習班快篩試劑現場領取說明及發放數量清冊,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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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轉知行政院發放補習班快篩試劑現場領取說明及發放數量清冊,請查照

一、配發對象:招收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之立案補習班。

二、使用原則:補習班人員或學生於到班(課)或上班(課)期間身體不適, 有疑似感染新冠肺炎之情形時使用。

三、配發數量:如附件1-快篩試劑發放數量清冊

四、領取時間:為免群聚久候及加速現場領取作業,本次發放採分流方式辦理,請補習班依所在之行政區,按公告之「配發據點及分流領取時間一覽表」(附件2) 所建議時間至指定據點領取。

五、領取注意事項:

(一)建議指派打滿三劑疫苗的人員前往領取及自備提袋。

(二)考量家數眾多,請於到場前先行查詢發放清冊所列「序號」,至現場後報上所屬補習班之「序號」及補習班名稱,並備妥相關文件供查驗。

1.如屬負責人親自前往領取:補習班立案證明書影本+負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2.如屬受託人前往領取:補習班立案證明書影本+委託書(附件3)+受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3.上述證件經現場人員查驗後即發還,並發放快篩試劑,領取後請現場確認點收無誤再行離開。

附 件:
附件1-台南市補習班快篩試劑發放數量清冊.pdf
附件2-配發據點及分流領取時間一覽表.pdf

附件3-20220615更新委託書.doc


《轉知教育局訊息》轉知教育部配發補習班公費快篩試劑訊息,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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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轉知教育部配發補習班公費快篩試劑訊息,請查照

一、配發對象:招收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之立案補習班。

二、使用原則:補習班人員或學生於到班(課)或上班(課)期間身體不適, 有疑似感染新冠肺炎之情形時使用。

三、配發數量:依111年6月11日於補習班系統登錄之學生及教職員工人數規模為配發劑量設算,一次性配發(111年6月11日~111年7月15日期間新設立之招收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之補習班亦可):

1.小型補習班:每家40劑。

2.中型補習班:每家80劑。 

3.大型補習班:每家160劑。

4.超大型補習班:每家200劑。

四、領取時間:111年6月15日至111年7月15日(111年6月15日~111年6月30日為9:00~16:00;111年7月1日~111年7月15日依各校上班時間為準,請先電洽各校確認再行前往領取)。

五、領取地點: 

1.國立臺南高商(南區、東區、北區、安平區、中西區、安南區、永康區、仁德區、新化區、歸仁區、關廟區、龍崎區、左鎮區)

2.國立新營高中(新營區、後壁區、白河區、東山區、楠西區、柳營區、六甲區、官田區、鹽水區、下營區、麻豆區、北門區、學甲區、將軍區、佳里區、西港區、七股區、安定區、新市區、善化區、大內區、山上區、玉井區、南化區)

六、請補習班負責人或指派專人(需委託書)依教育部所核配之快篩試劑數量,持立案證書影本及身分證明文件至配發據點學校領取並簽收。

七、位處偏遠地區、或距離配發據點學校遙遠,不方便親領之補習班 與課照中心可與教育部窗口聯繫(聯絡人:許彤竹科員,電話:02- 77365679),教育部將協助直接寄送。請詳閱附件

附 件:
1110611補習班及課照中心快篩配發及請領須知(修正配發日期)V2.docx
●新聞稿使用-教育部配發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公費快篩試劑-配發據點學校 (1110611-v5-修).pdf
須知附件-委託書.docx


《轉知教育局訊息》6/13~6/17 臺南市高中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持續線上遠距教學,重要學習活動得返校!


《轉知教育局訊息》有關本市補習班因應COVID-19防疫授課方式調整及通報作業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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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有關本市補習班因應COVID-19防疫授課方式調整及通報作業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30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70625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修正「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調整授課方式實施標準」,修正重點如下(詳如附件1):
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階段,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如於「確診或快篩陽性前2日內」曾到校上課,該個案學生所屬班級之同班同學,全班暫停實體課程3天,調整為遠距教學(無須請假),取消國高中九宮格匡列之規定。

三、本市補習班停止實體上課標準修正如下:

(一)高中、國中、國小、幼兒園階段:教學人學生有1人確診,確診個案所屬班級全班學生列為自主應變對象,停止實體上課3日,並由原學校提供學生1人1劑快篩試劑。

(二)快篩陽性得比照確診個案進行預防性停課。

(三)補習班得考量實際運作量能、課務、師資規劃等因素,自主應變採取較嚴格的密切接觸者認定方式並採取適當的停課措施,並通報教育局備查。

四、補習班內如有教職員工生確診,請立即通知家長及自主應變學生所屬學校(以利學校領取學生快篩試劑),名單(格式如附件2)請提供學校並副知教育局並一併寄送信箱(2022tnedu@gmail.com)。另立即向本局通報,通報內容及管道如下:

(一)以電子信箱通報: 請填寫補習班確診個案通報單(格式如附件3)後寄送2022tnedu@gmail.com通報專屬信箱。

五、請落實平時班級學生名單(格式如附件2)資料建立,以即時因應防疫所需。

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毒具高度傳染力,請落實教職員工生如有生病及出現疑似症狀(如呼吸道症狀、發燒等)勿到班,並請密切注意教職員工生身體狀況。

七、另依據本府111年6月1日防疫記者會宣布事項,6月6日至6月12日期間得配合家長需求,自主決定預防性停課方式及日期,並加強防疫措施。

附 件:
附件1-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調整授課方式實施標準(111年5月28.pdf)
附件2-自主應變名冊.xlsx
附件3-通報單.docx


《轉知教育局訊息》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確診案例日益增加,請貴補習班防疫長及防疫專責人員加入台南快疫通Line@,即時掌握最新資訊,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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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確診案例日益增加,請貴補習班防疫長及防疫專責人員加入台南快疫通Line@,即時掌握最新資訊,請查照。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111年5月12日南市衛國健字第1110081833號函辦理。

二、旨揭台南快疫通網址如下:https://p.tainan.gov.tw/u/vrhy,請加入後完成綁定,俾利訊息正確推播。

三、承上,成功加入並完成註冊之防疫長請上網回報相關資訊(2個Google表單皆須回報):https://forms.gle/qaTVhtiMRWHTxgfF9 (補習班)、https://p.tainan.gov.tw/u/yhvo (衛生局)。 

四、上開衛生局函文如附件,請參閱。

附 件:
臺南快疫通1.pdf


《轉知教育局訊息》請本市短期補習班勿於學校上課時間內招收學生入班,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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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請本市短期補習班勿於學校上課時間內招收學生入班,請查照。

一、依據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 27 條第1項規定:「補習班不得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在學學生就讀學校之上課時間內,對其施以補習教育。」

二、由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持續嚴峻,為維護學生健康降低群聚傳染風險,本市各級學校自5月23日起至6月5日暫停實體課程進行遠距教學,惟遠距教學時間仍屬學生上課時間,依上開規定,請補習班勿於學校上課時間內招收學生入班。

三、另家長如有無法照顧或其他原因,學校應提供其子女到校學習的基本照顧服務。


《轉知教育局訊息》有關本市短期補習班5/30-6/5防疫應變措施如說明,請查照

https://bsb.kh.edu.tw/afterschool/?usercity=62
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有關本市短期補習班5/30-6/5防疫應變措施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111年5月26日防疫記者會宣布事項辦理。

二、本市短期補習班於5月30日至6月5日期間得配合家長需求,自主決定預防性停課方式及日期,並加強防疫措施。

三、建議補習班採取線上授課,如因配合家長需求採實體,請務必落實全程配戴口罩、每日環境清消、量體溫、手部消毒、如有用餐使用隔板、落實生病不上課(班)。

四、另如補習班有教職員工生確診,請務依本局5月8日公告進行通報及依規定進行暫停實體授課。

附 件:
0526 高中以下停課延長圖卡.jpg


《轉知教育局訊息》本市短期補習班5月23日至29日停止到班,將實體課程改為線上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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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本市短期補習班5月23日至29日停止到班,將實體課程改為線上教學

說明:

一、依據111年5月19日宣布之防疫政策辦理。

二、因應疫情高峰,為確保學生健康安全,本市高中以下學校自5月23至29日,全面暫停實體授課改為線上教學,請本市招收高國中小學生之補習班同步停止到班,將實體課程改為線上教學。


《轉知教育局訊息》有關本市補習班自111年5月8日起因應COVID-19防疫授課方式調整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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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有關本市補習班自111年5月8日起因應COVID-19防疫授課方式調整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5月7日記者會宣布事項辦理。

二、本市補習班停止實體上課標準自111年5月8日起修正如下:

(一)國小及幼兒園階段:教學人員及學生有1人確診,確診個案所屬班級全班學生及教學人員列為自主應變對象,停止實體上課3日,並由原學校提供學生1人1劑快篩試劑。

(二)國中及高中階段:教學人員及學生有1人確診,確診個案班級之座位「九宮格」同學列為自主應變對象,停止實體上課3日並由原學校提供學生1人1劑快篩試劑。

(三)快篩陽性得比照確診個案進行預防性停課。

(四)5月7日前已停課之補習班班級,請依原規定辦理,5月8日起適用新制。

(五)補習班得考量實際運作量能、課務、師資規劃等因素,自主應變採取較嚴格的密切接觸者認定方式並採取適當的停課措施,並通報教育局備查。

三、補習班內如有教職員工生確診,請立即通知家長及自主應變學生所屬學校(以利學校領取學生快篩試劑),名單(格式如附件1)請提供學校並副知教育局並一併寄送信箱(2022tnedu@gmail.com)。另立即向本局通報,通報內容及管道如下:

(一)以電話通報

1.請先確認以下資訊後,致電教育局社會教育科(電話:2991111分機6130、8393)進行通報。

(1) 確診時間(確認有無在確診前兩日內到班)

(2)學生/教職員工姓名

(3)學校及年級(若是教職員工則無)

(4)自主應變人數

(5)停課區間

(二) 非上班日請以電子信箱通報

1.請填寫補習班確診個案通報單(格式如附件2)後寄送2022tnedu@gmail.com通報

 專屬信箱。

三、請落實平時班級學生名單(含就讀學校、年級)資料建立,以即時因應防疫所需。

四、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毒具高度傳染力,請落實教職員工生如有生病及出現疑似症狀(如呼吸道症狀、發燒等)勿到班,並請密切注意教職員工生身體狀況。

附 件:
附件一自主應變者名冊-範例.xlsx

附件二臺南市短期補習班確診個案通報單.docx
0509補習班防疫圖卡.jpg


《轉知教育局訊息》請各補習班5/14-5/20現有國三班課程暫停實體改採遠距教學

https://bsb.kh.edu.tw/afterschool/?usercity=62
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請各補習班5/14-5/20現有國三班課程暫停實體改採遠距教學

一、 依據本府111年5月6日防疫記者會宣布事項辦理。

二、 為使學生安心準備會考,避免群聚以降低染疫風險,會考前一周5月14日至20日請補習班現有國三班級採遠距教學,且不得新增開設國三實體課程,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移送衛生局裁罰。

附 件:圖卡.jpg


《轉知教育局訊息》有關本市補習班疫情通報及後續處理,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https://bsb.kh.edu.tw/afterschool/?usercity=62
台南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政府相關公告/公告單位/台南市

主 題:有關本市補習班疫情通報及後續處理,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一、補習班內如有確診教職員工生,請確認以下資訊並電話告知教育局:

(一)是否為疫調期間(確診採檢或有症狀前兩日),如非疫調期間,請自行加強清消。

(二)如有確診,學生所在班級停止實體上課7天,並請進行清消及進行以下程序:

1.準備確診個案所在該班級匡列名單(以衛生局規定為學生座位周邊九宮格名單)

2.提供上述名單給當地衛生所,請依附件1格式造冊簽章。

3.個別提供學生所屬學校學生資料給原學校學務處,以利學校處理學生及其陪同居隔者快篩試劑領取發放(涉及重要個資,勿跨校提供,個別學校個別製表簽章提供學校,範例如附件2, (如為國小以下學生名單加列陪同居隔者名單)。

二、有關受居家隔離教職員工生快篩試劑領取方式如下:

(一)具學籍之學生,請補習班依上述一、(二)規定辦理,由原學校前往領取及發放。

(二)未具學籍之學生,或因學生確診而被匡列之教職員工,則由其所屬補習班持名冊(格式如附件1)、立案證書影本及領用2聯單(格式如附件3)至各教育局(處)指定地點領取(地點如附件4圖卡,一個班級限有被匡列的1位教學人員領取),限有通報教育局之補習班始得領取。

(三)至教職員工如係於其他場域被匡列者,請循一般民眾管道由衛生單位發放。

(四) 111年5月5日(含5/5)以後起發生之受居隔案件始適用上述領取規定,5/4前之案例仍由衛生單位處理。

三、快篩試劑屬補充性質,僅用於匡列居隔使用,非提供備用,請各補習班平時即可預備快篩試劑以備不時之需。另屬防疫物資,請勿溢領。

四、另為降低病毒傳播風險,請提醒學生及教職員工應全程配戴口罩,如有用餐,應有隔板等適當防護設備,降低取下口罩的感染風險。

附 件:
附件1-密切接觸者名冊(與提供衛生局同)--補習班範例0505.xlsx
附件2-提供各校密切接觸者清冊範本.docx
圖卡4快篩領取時間地點.jpg
圖卡5教職生快篩領取資訊.jpg
附件3-快篩劑領用簽收單二聯-補習班版050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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